【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澳门银河娱乐城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市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更好地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我市对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修订出台《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现将《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信函地址: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中路208号)
邮政编码:235000
电话: 3022640
电子邮箱:hbcz6630@163.com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附件:《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
(征求意见稿)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澳门银河娱乐城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政策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按政策主管部门切块安排。主管部门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奖补金额不高于其社会贡献,程序要公开透明。所有产业扶持政策需按标准规范拆解录入 “免申即享”平台,并及时完成兑现。
三、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原则上,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有特殊规定除外)。各政策主管部门可根据各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四、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C的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分别按照100%、80%、60%兑现支持资金;对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奖补资金总额上浮10%;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未参与评价的企业或参评未定档企业,按照100%兑现支持资金。
五、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对市级出台财政奖补政策(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或已明确承担主体配套比例分担的除外),由市级财政承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六、全面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统一规范并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如需要调整,由市财政局牵头,统一对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台产业扶持政策。
八、本政策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各政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澳门银河娱乐城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
政策类别 |
政策明细条款 |
政策兑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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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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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农业托管社会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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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当年大宗农作物生产托管(耕种防收中至少三个环节)1万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元奖补;单个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奖补当年不超过50万元。 |
市农业 农村局 |
二、支持种业发展 |
(一)支持种业育繁推体系建设 |
2.对市级以上(含市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按项目新增设施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对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新建国家级、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分库和市级种质资源库(圃、场),按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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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种业科研 |
3.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实施农作物和畜禽等良种培育、育种关键技术攻关。对在淮北建立种业实验室(站),且实验室(站)新建设项目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给予设备投入的50%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依托种业实验室(站),建立种业院士、首席专家工作室(站)推进种业科技创新的,每年再安排工作室50万元经费,用于科研工作。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符合《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皖政办〔2017〕77号)的,按文件兑现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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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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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当年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日光温室、钢构大棚或20亩以上连栋温室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项目,按实际栽培面积核算,其中日光温室每亩奖补5000元,钢构大棚每亩奖补2000元,单个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针对当年20亩以上老旧设施农业基地改造项目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统一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补贴,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对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新建或改扩建占地面积8亩以上,设施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及新建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连续式烘干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设施库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露天晒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粮食烘干中心,按照新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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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养殖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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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畜禽保种场的,每场每年按照上级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对当年新建设施渔业养殖水体面积3000㎡以上或新建(改建)标准化鱼塘500亩以上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按设施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类别单个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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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 农村局 |
五、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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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当年建成投产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新建项目、2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扩(改)建项目,按其生产性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农产品加工新建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扩(改)建项目,按其生产性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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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各类“淮优”专业协会开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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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组织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主动对接长三角及本地农超、农批市场,带动作用显著的各类“淮优”农产品专业协会、市绿色食品行业协会、市淮北烫面产业发展协会,澳门银河网上赌场新农人协会每年给予 20 万元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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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创建 |
(一)支持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建设 |
8.对新获或者续展通过农业农村部门认证管理的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每1个产品分别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新创建成为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品牌,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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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 农村局 |
(二)支持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
9.对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0.5万元补助;对获得金奖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元、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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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 |
10.对当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核心育种场,给予50万元奖补,复审通过的给予10万元奖补;对当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核心育种场、被纳入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计划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给予10万元奖补,复审通过的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核心育种场、被纳入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计划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给予5万元奖补,复审通过的给予2万元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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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农产品加工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
11.1、按照《澳门银河网上赌场绿色食品产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立项的绿色食品创新项目,给予项目启动资金三分之一支持,最高不超过15万元。2、支持绿色食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产品上市两年内该新产品年产值2000万元(含)以上且企业总产值增速不低于2%的,按企业该新产品年产值1%给予政策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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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淮优”农产品生产主体 |
12.对当年评定的“淮优”农产品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2万元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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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淮优”农产品宣传推广 |
13.每年安排200万元宣传推广经费,用于淮北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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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农业信息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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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在农业生产、加工和服务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年物联网软硬件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当年获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认定的省级智慧农(牧、渔)场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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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农业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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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当年在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上,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按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
市农业 农村局 |
十、支持向上争取竞争性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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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并争取到中央、省级通过竞争性评审安排的项目资金的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照争取到上级资金总额确定,具体标准为200万元及以上不足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50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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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支持淮北烫面产业高质量发展 |
(一)支持企业改造升级 |
17.对淮北烫面及其配套产品加工企业实施200万元以上的洁净化智能化改造或者新建洁净化智能化生产车间厂房,且洁净等级在10万级以上的,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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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烫面门店建设 |
18.对烫面经营企业,新建、升级改造的门店,被评为淮北烫面示范门店的给予每个门店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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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淮北烫面产业研究院全链条服务 |
19.支持淮北烫面产业研发平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组建淮北烫面产业研究院。支持淮北烫面研究院承担淮北烫面的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宣传和销售路径拓展、招商等工作。2025年、2026年分别给予淮北烫面研究院运转经费补贴20万元。根据淮北烫面工业产品年产值发展给予淮北烫面研究院补贴,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时给予50万元财政补贴,年产值每增加10亿元给予增加50万元的财政补贴,最高给予1000万元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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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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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肉牛养殖扩容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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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规模养殖,对新建(或改扩建)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并在市农业项目库备案的,对新建或者改扩建部分,每平方米补助50元,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市农业 农村局 |
二、推动肉牛产业提档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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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肉牛集中屠宰,凡在屠宰企业屠宰加工的育肥出栏肉牛,养殖场(户)可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相关凭证,按500元/头的标准申报补贴。对市内屠宰企业或肉牛加工企业产值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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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粪污资源产业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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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商品有机肥超出省下达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部分每吨予以100元补贴,超出补贴吨数不超过省下达任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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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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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养殖业,对肉牛养殖贷款主体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积极探索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养殖主体“四方联动”的金融扶持政策。实施肉牛养殖地方特色保险,每头肉牛保额10000元,养殖场(户)自缴保费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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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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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
(一)支持实施技术改造 |
1.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给予设备补助支持。对新购设备投资额2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按新购设备投资额的最高8%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购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新购设备投资额的最高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支持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改造 |
(二)支持购置工业机器人 |
2.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 按购置金额最高15%给予一次性补助, 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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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企业网络改造 |
3.支持工业企业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对于设备及软件投入50万元及以上(其中软件投入≥全部投入的50%)的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最高2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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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数字企业领航示范 |
4.对新获评的领航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5G工厂”,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的先进级智能工厂(不含省级智能工厂复核认定的),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的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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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软件服务能力提升 |
5.对年度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且独立核算财务收入的, 按业务收入的最高6%给予一次性奖补,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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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
(六)支持企业增产增收 |
6.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当年全市制造业平均水平的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对管理团队奖励不超过5万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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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培育龙头企业 |
7.对上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10%的制造业企业,有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最高给予50%贴息,贴息期1年,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技术改造项目新购设备补贴的,补贴总额上浮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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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
(八)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研发 |
8.对经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且未获省资金支持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最高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产品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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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
9.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承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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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
10.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有流动资金贷款的, 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高100%贴息, 贴息期1年, 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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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
11.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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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
12.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预算,专项用于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培训提升以及五群十链产业研究、专班产业发展能力培训提升、宣传推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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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支持农机装备制造 |
13.对我市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新研发并经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的农机装备, 按其当年产品销售收入最高5%给予奖补,补贴时限为一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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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
(十四)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
14.聚焦企业发展中所需要的技术、资金、人才等核心要素,为企业提供免费公共服务和低收费增值服务,每年为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服务平台运维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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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支持培育大数据企业 |
15.对当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
市数据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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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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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1.每年组织评选研发投入综合类十强企业,每个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企业三年内仅享受一次)。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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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 |
2.聚焦优势产业、未来产业等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项资助最高50万元。鼓励银行贷款、基金与财政资助合作参与技术攻关。对获得省科技厅立项要求地市配套的项目,按照省扶持资金1:1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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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科技人才引育 |
(三)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
3.来淮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政府委托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五档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支持。 |
市科技局 |
(四)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
4.企业新建院士工作站并通过省级备案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按照省绩效考评结果给予1:1配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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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人才飞地建设 |
5.鼓励企业在市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类“人才飞地”,根据研发投入、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引进等情况综合评价,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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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六)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提升 |
6.对新认定(备案)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省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建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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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7.开展市重点实验室、市企业研发中心和市产业研究院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优秀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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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孵化平台建设 |
8.实施梯次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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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年度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毕业一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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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校企产学研合作 |
(九)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
10.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淮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单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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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技术联合攻关 |
11.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联合攻关,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当年累计支付金额前十名的企业,给予20%的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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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创新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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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获得“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市、县(区)财政按照省级认定项目奖励资金的50%合力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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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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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接入市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费,按照充换电服务费50%给予补贴,农村地区补贴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上浮20%。充换电服务费补贴每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政策实施期内,每年度根据技术进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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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依托政府充换电设施监管平台,对参与V2G放电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在放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补贴3元,最高补贴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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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 企业品牌 建设 |
(一)支持争创政府质量奖 |
15.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市场 监管局 |
16.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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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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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品牌创建 |
18.对新认定“皖美品牌”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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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给予50万元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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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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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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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当年获评“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给予1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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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缺陷产品召回 |
23.对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公告的消费品生产企业,给予召回货值10%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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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企业认证认可 |
(一)支持检验检测建设 |
24.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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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对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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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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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标准化建设 |
(一)支持标准制定 |
27.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国家级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28.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且排序第二、三位的起草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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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对修订各类标准的起草单位,按照制定同类标准对应奖励额度的30%给予奖励。同一地区同一标准取一名排名靠前者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奖补2个标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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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标准试点示范创建 |
30.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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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新中心),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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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标准实施创新 |
32.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获得5A、4A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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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知识产权 |
(一)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 |
3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托管本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150家、100家、50家以上,且被托管企业未出现有效发明专利流失情形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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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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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对维持年限达到12年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当年每件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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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对当年有效发明专利净增长达到15件、20件、25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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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建设 |
37.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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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
38.对经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遴选开展专利导航,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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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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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知识产权 |
(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
40.对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每笔给予评估费、利息支出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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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对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每笔给予实际保费支出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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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专员年度开展10笔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奖励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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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43.对我市知识产权当事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仲裁案件中胜诉的,按知识产权维权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案最高补贴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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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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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集聚发展 |
(一)集聚区 创建 |
1.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省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省级冷链物流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市发展改革委 |
二、加快主辅分离 |
(二)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 |
2.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探索融合发展路径,优化两业融合生态,对新认定的省级“两业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单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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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壮大市场主体 |
(三)支持做大做强 |
3.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对首次进入规上服务业企业,年度入库、月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首次进入规上服务业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追加2万元。对市场主体个转企后当年首次进入规上服务业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追加5万元。 4.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且增速超过20%的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且增速连续3年超过20%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且增速连续5年超过20%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5.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全省服务业30强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市发展改革委 |
四、深化重点改革 |
(四)支持创新发展 |
6.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服务业试点工作,成功获批省级综改试点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成功获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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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物流业发展 |
(五)鼓励物流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
7.对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上一年增速在5%以上、物流年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1亿元(含)以上物流企业和5千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建(不含收购)标准化仓储设施、邮件快件分拨中心1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不含)以下、2万平方米以上(含)4万平方米(不含)以下、4万平方米以上(含)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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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物流业发展 |
(六)鼓励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 |
8.支持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物流技术装备起到较为显著的引领带动、整合资源、提升效率作用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对平台建成投用后,交易额首次突破50亿元的按不高于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对物流企业运用5G技术,采购先进信息管理设备及软件,配备现代化集配货系统、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无人搬运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并正常运行使用,按不高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 |
市发展改革委 |
(七)鼓励物流企业争创品牌 |
9.对被认定为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5A级最高50万元、4A级最高30万元、3A级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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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鼓励企业发展冷链物流 |
10.对物流企业新建库容3千立方米(含)以上的冷库、低温配送中心,按照不高于总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物流企业新购置一手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每辆车最高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3星级及以上的冷链物流企业,按照5星级最高50万元、4星级最高20万元、3星级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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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鼓励物流企业退城入园 |
11.对入驻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租用园区办公用房超过三年的,一次性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租用园区仓储用房超过三年的,一次性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入驻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上一年增速在15%以上且年物流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2千万元以上(含)3千万元以下(不含)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上一年度增速在15%以上且年物流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3千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政策中的增速奖励与“支持物流业发展,鼓励物流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中的增速奖励不同时享受,可按最高奖励金额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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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物流企业开设专线 |
12.鼓励物流企业开设省外运输专线,每开通一个省外专线,且周发车量在2次以上的,每条新增专线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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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
(一)海铁联运奖补 |
13鼓励外贸企业或承揽澳门银河网上赌场货物的货代企业,使用国际海运集装箱通过青龙山铁路运输海铁联运直运不同港口的,每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分别奖补540元、300元,每个40英尺标准集装箱分别奖补810元、450元。 |
市商务局 |
(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
14.对获得省级出口品牌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5.对进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年度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3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16.对年度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 17.对开展出口信用险非基本风险统保业务的企业,对其实际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1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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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中小企业(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
18.支持中小企业(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下)开拓国际市场。 (1)对参加境外展会的中小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展品运输费最高70%的资金支持,单个展会最高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2)对中小外贸企业取得国际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70%的资金支持,单类项目最高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3)对参加华交会、跨境电商交易会等内外贸一体化国内展会的中小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交通费、展品运输费最高50%的资金支持,单个展会最高3万元,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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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发展跨境电商 |
19.对新建且入驻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20.对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200万元以上企业的交易额增量部分,给予最高3%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21.对新建(租赁)海外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使用满一年的,按照仓储设备投入(租赁)费用给予最高3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 22.对跨境电商产业园组织的30人以上政策业务培训、技能大赛等培训活动,按照最高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场活动最高3万元,单个跨境电商产业园最高20万元。 23.对年度新增开设跨境电商网店并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5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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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外资发展 |
(五)支持新设外资企业 |
24.对上一年度在淮新设投资总额超过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外商直接投资到位资金的1%予以支持,最高奖励40万元,对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开展反向投资的,最高奖励50万元。 |
市商务局 |
(六)支持存量外资企业增资 |
25.对上一年度外商直接投资增资到位超过2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的在淮外商投资企业,按到位资金的1%予以支持,最高奖励40万元,对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开展反向投资的,最高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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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
26.对上一年度利润再投资超过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在淮外商投资企业,按到位资金的1%予以支持,最高奖励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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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内贸发展 |
(八)发展汽车后市场 |
27.鼓励二手车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对当年度二手车经销企业,开票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其开票金额最高0.7%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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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
28.(1)对我市商贸企业上年度零售额超过5千万元且增速达到10%以上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卖场等企业当年培育场内商户达限入统2家以上的,按照入统单位数量给予每家最高1万元标准奖补大型商贸综合体等企业。 (3)加大新能源汽车招引支持力度,对上一年度或当年度新招引落户并入统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的奖励。 (4)对纳入应急保供、内贸流通等领域监测体系的样本企业信息员给予最高2000元/年的信息采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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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促消费活动 |
29.对由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机构具体承办的培训、论坛、竞赛、促消费等商贸活动,并报市商务局备案,对每个项目的活动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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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支持电子商务规模发展 |
30.对上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至3000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及1亿元以上,上一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限上电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鼓励招商引进(直播)电商企业,对新进驻年网销额达到5千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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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支持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建设 |
31.鼓励直播基地建设。对建设场地面积500平米以上、直播间5个以上、直播间面积不少于200平米、年直播销售额达到千万元以上的网络直播基地,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2.对当年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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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内贸发展 |
(十三)支持电商快递协同发展 |
33.支持云仓服务电商企业发展,对上年度处理订单数50万件以上的云仓给予最高5元/㎡/月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
市商务局 |
(十四)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建设 |
34.鼓励规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设分拣中心和社区回收网点。对当年新建分拣中心给予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新设再生资源智能回收柜30个以上(含30)给予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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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支持商贸品牌培育 |
35..对当年获得“安徽老字号”“中华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6..对当年获得“绿色商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7.对当年获得四钻级及以上“钻级酒店”、四叶级及以上“绿色饭店”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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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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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企业规模提升 |
(一)鼓励资质升级 |
1.对首次晋升特级(综合)、一级(甲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50万元,奖励资金按4:3:3比例分3年兑现。对首次晋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20万元奖励,一年兑付。等级每提高一级奖励一次,已获得高等级别资质的企业,升级其他同等级或低级别资质不重复奖励。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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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产值提升 |
2.对年度纳统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超过10亿元的,每增长10亿元奖励50万元。对年度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0.3亿元、0.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80万元;超过0.5亿元的,每增长0.1亿元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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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对外拓展 |
3.年度纳统建筑业企业市外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长1亿元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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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吸引优质 企业落户 |
4.着力引进央企和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到我市落户,具有施工总承包综合(特级)、甲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到我市的,享受与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的同等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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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创优创新赋能 |
(五)鼓励“优质优价” |
5.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项目选择信用评价优秀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项目总承包的,按照建筑面积每1㎡给予建设单位 10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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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持科技创新 |
6.对建筑业企业获得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法或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省级工法或主导制定省级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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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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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旅游品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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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品牌创建 |
1.对通过验收认定的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验收认定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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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最高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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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新评定的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安徽省乡村旅游集聚区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风景道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皖美休闲旅游乡村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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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旅游品牌创建 |
支持品牌创建 |
4.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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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的文旅企业,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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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获得旅游服务技能赛事金、银、铜奖的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最高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最高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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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市场主体培育 |
(一)支持重点项目投资 |
7.鼓励市场主体在淮北投资建设游乐场、户外运动等文旅体项目,对属于我行业纳统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5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4%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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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
8.支持本地文旅体企业参与我市文旅IP打造、产品创新、大型活动,发挥文化传播、旅游推广的基础性作用。对首次在澳门银河娱乐城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文旅体行业规上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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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文化遗产保护 |
支持文化遗产保护 |
9.鼓励民间投资兴办民营博物馆,对依法取得民营博物馆资质的,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考核,符合年度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标准的民营博物馆,展陈面积300-800平方米,每年最高给予展陈及免开经费补贴10万元;展陈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每年最高给予展陈及免开经费补贴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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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传习所),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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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旅融合政策 |
(一)支持文艺创作 |
11.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国家奖励标准1:5比例给予配套奖励。获其他全国性文艺奖项作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明确的奖项),按照国家奖励标准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作品类型给予相应奖励。对获得全国、全省群星奖的文艺作品,大戏类原创作品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类原创作品最高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戏剧孵化计划的原创剧目,分别按国家、省扶持额度1:1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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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影视创作 |
12.对经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以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为主要拍摄取景地或主要题材并由出品方全额投资创作的广播电视作品(包含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播出的,最高给予出品单位40万元(电视剧类)、20万元(广播剧类)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上广播电视作品获国家级奖励(仅限政府奖)的一、二、三等奖,电视剧类最高分别给予出品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项目上级已有奖补的,市级不再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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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的机构和个人创作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包含网络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短视频(非新闻类)、专题类网络栏目和其它类网络音视频节目等),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播出的,最高给予主创单位或个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广电总局表彰的一、二、三等奖,最高分别给予主创单位或个人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表彰的一、二、三等奖,最高分别给予主创单位或个人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大对在我市进行拍摄制作的优秀微短剧的扶持,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每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安徽省皖美呈现纪录片的,每部作品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人员,最高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一次性奖励。以上项目上级已有奖补的,市级不再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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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旅融合政策 |
(三)支持演艺演出发展 |
14.对剧院(场)年度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票房累计达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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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一)投资建设奖励 |
15.在我市投资的旅游民宿,正常经营并获评国家甲、乙、丙级旅游民宿或者获评皖美金牌、银牌旅游民宿的,按其固定投资额给予投资方一次性补助。固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最高按投资额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固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最高按投资额3%给予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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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牌创建奖励 |
16.鼓励民宿开展等级评定。对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标准,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最高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皖美金牌、银牌民宿的分别最高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旅游民宿通过品质提升,品牌等级得到提升,享受提升后等级旅游民宿奖励与原等级旅游民宿奖励的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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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建改造奖励 |
17.鼓励利用自建或承租合法住宅(整栋或部分)用于改造旅游民宿,经验收合格,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最高给予经营户一次性200元/平方米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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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挂牌及直接融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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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挂牌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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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成功挂牌的,市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总额200万元。其中企业挂牌材料被全国股转系统受理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挂牌后,市财政给予剩下的18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沪深港北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按照上市政策补足差额奖励。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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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板块挂牌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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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修订)》(淮经信民营〔2021〕63号),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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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因按照上市(挂牌)要求进行规范性改制发生的成本,鼓励同级财政对地方贡献部分在规范完成后予以全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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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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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市财政按融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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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股份制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市财政按融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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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成功发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同业存单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市财政按发行额度1‰,每年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贴。 |
备注:“贴现利率”是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二手设备。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市经济正在进入转型发展期,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更好地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政策主管部门,在对市本级现行奖补政策全面绩效评价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对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整合,聚焦重点,修订出台《澳门银河网上赌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政策清单主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现行产业扶持政策和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政策主管部门,对我市现行的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了《澳门银河娱乐城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清单的制定实施,对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聚焦我市新兴战略性产业,加快我市转型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清单(征求意见稿)》共七类,57项。第一类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5项,兑现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第二类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15项,兑现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第三类支持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政策,10项,兑现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第四类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8项,兑现部门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第五类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2项,兑现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第六类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5项,兑现部门市文旅体局;第七类支持企业(挂牌)及直接融资政策,2项,兑现部门市财政局。
《清单(2025版)(征求意见稿)》对各类政策的执行进行了统一要求。(一)各政策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二)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按政策主管部门切块安排。主管部门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奖补金额不高于其社会贡献,程序要公开透明。所有产业扶持政策需按标准规范拆解录入 “免申即享”平台,并及时完成兑现。(三)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原则上,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有特殊规定除外)。各政策主管部门可根据各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四)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C的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分别按照100%、80%、60%兑现支持资金;对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奖补资金总额上浮10%;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未参与评价的企业或参评未定档企业,按照100%兑现支持资金。(五)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对市级出台财政奖补政策(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或已明确承担主体配套比例分担的除外),由市级财政承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六)全面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七)统一规范并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如需要调整,由市财政局牵头,统一对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台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