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拨付中央财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9万元,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工作。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旨在通过财政奖补措施,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也能有效激发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