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政项目实施,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分配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6106.3万元,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属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要求市民政部门统筹用于各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要求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