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拨付商业性补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10万元
近日,市财政拨付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和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10.22万元。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皖财农〔2022〕420号)文件精神,针对相关保险公司实施的27.24万亩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商业性补充保险,实施的5.7万头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财政部门统筹资金,积极兑付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商业性补充农业保险快速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业保险保障支撑,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